Thursday, November 29, 2018

管教

常常在公眾場合看到照顧者管教孩子的畫面,最近的一次是去臺大兒醫時,在電梯間等待心理師來接我過去講課的地方。那個時間剛好只有我和另一對祖孫。孫子大概三四歲,在阿嬤來不及制止的情況下,很皮地把所有電梯上跟下的開關都按了。意識到我也在場,阿嬤很大聲的斥喝小孩,走過去直接就是一巴掌,開始宏亮的罵人。邊罵邊看了我,對孩子說「你看連阿姨都在看你不乖」。孩子居然沒有哭,也沒有任何表情,接下來的幾分鐘,到我離開前,他都乖乖地站在阿嬤旁邊。

在我們成長過程與教養文化裡,好像對這樣的場景不陌生。不過這讓我去想,除了倡導不體罰以外,我們可以跟照顧者們如何一起思考「管教」這件事。

就我自己的理解,親職的最終目的是教會孩子解決自己的問題,因為那是最終幫助他們獨立生存的方法。所以我一直覺得管教,如果要讓孩子承擔後果,那個後果必須是跟我們希望他消除的問題行為是有某種關聯。所以或許,我們可以透過幾個方式來給他「後果」,例如:

1. 自然的後果:如何幫助孩子去看到自己行為造成的影響,前提當然是當這些影響不會給孩子帶來危險。在剛剛電梯的例子裡,當電梯下來到一樓時,我們對孩子說現在不進去,因為孩子剛剛多按了往下的箭頭,所以電梯還會去地下室才能往上,所以當我們按了不必要的按鈕,相對應的自然後果就是我們必須花多一點時間等待。

透過這個例子來幫助他為什麼亂按一通不是個好選擇,因為直接的後果就是大家需要等更久,他也必須等更久,所以這不是一件大家希望做的事。

2. 引導孩子自我理解:在這個處理方式裡,我們希望幫助孩子看到自己行為的來源,並且跟他一起進入思考。例如,在亂按時,我們可以對他說「我猜你覺得好玩或是無聊」(原因),「不過這樣會妨礙到別人」(影響)「那我們來想想你無聊時我們可以做什麼」(提議)。這個方式更偏重的是在當下重新引導他,是預防的功能。

3. 邏輯式的後果:讓孩子需要承擔的後果跟他的行為是有關聯的。我常常在演講中會分享我自己的例子:有一次,因為孩子們上才藝課卻忘記帶琴袋,時間卡得很緊的我,在第一時間發現時感覺很生氣也很崩潰,於是邊開車邊跟自己對話:「我可以對他們大吼大叫,但是他們學不會如何解決這個問題」於是,我決定把車停在路邊,做幾個深呼吸,然後對孩子們說「現在有兩個方式:一個是去老師家待是沒有琴袋; 一個是回去拿再去老師家」「不管哪個方式都要先詢問老師,因為這是你們忘記的,所以你們要自己打電話給老師跟老師道歉」

在這個例子裡,後果是「自己打電話跟老師道歉」與「道歉完之後去上課路上自己想方法讓這樣的事情不再發生」這樣的「後果」是對應著他們的行為,這樣的親職引導才能夠建立孩子面對問題與解決問題的能力。

當然,有許多人提倡Time out, 或是以讓孩子喪失權利的方式成為他們行為的後果,Time out 的價值在於讓孩子稍稍冷靜下來,尤其是年紀小一點的孩子,在安靜角裡待一下,時間跟他們的年紀成正比,所以兩歲就是兩分鐘,等安靜下來之後爸媽可以示範或是解釋為什麼那樣做不可以。喪失權利的做法是希望孩子藉由被剝奪而提醒自己不要犯相同的錯誤。

其實,不管哪種方式,在管教中最重要的是「一致」與「可預期性」。因為可以預期爸媽處理的方式為何,對孩子來說不會造成情緒的不安全感,在我們一致的引導下,孩子們更能學會如何自我評估問題與幫助自己解決問題。